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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磊丨贞节史:一座牌坊下的血泪与荒唐

2018-02-02 侯磊 骚客文艺

本       文       约       2500       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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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的逻辑有奇葩之处,既赞节妇又赞多生育;既骂荡妇又骂老处女。看过几集电视剧《鲁迅》,穿着淡蓝色长衫的鲁迅一听别人提女师大校长杨荫榆,张口就说:“哦,那个老处女啊!”揶揄之气溢出电视屏幕。

传统道德要求人顺应天时:该干的时候干,早了,晚了,不干,都不行。古典小说中走程序的才子佳人,都不会在婚前暗度陈仓,凡发生的就叫“淫书”。至于普通老百姓,自不必拘泥于礼法,至少是不太当回事儿。

严格来说,贞节与贞洁是两个概念。贞是指未婚时守身如玉,节是指守寡后不再嫁(未出嫁的女子被称黄花闺女,黄花又名金针菜,是贞女的谐音)。至于贞洁,则只有贞没有“节”的意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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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女观是上古时期的遗风,以保证血统和头胎,渐渐成了风俗。

即从儒家而言,孔子并没有说过贞操问题,绝对的贞操观念是明清以来的文化禁锢的结果。古人虚岁十六七就结婚,实岁也不过十五六,在此之前其实未成年,讲贞操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。

明清以降,对贞操问题有很多十分极端的做法。以旧京习俗而言,洞房花烛,要在新娘子身下垫上块白布,以便第二天验红。成功后,马上派仆人把这块布盛在托盘里,前去报喜,而岳家要敞开大门迎接,作为一件十分隆重的事。表明了女方家庭知书达理,教导有方。男方家人还要到女方家道喜,双方一起饮酒吃茶,大摆筵席。如果不见红,男方会懊丧很久,会受到他人的奚落,媳妇也容易受到虐待和欺侮。京城尚且如此,偏远闭塞之处,更会以此退婚。若男方认定女方有失贞洁,女方退还彩礼,双方退回婚书,公开解除婚姻,新娘坐着轿子再抬回去。女方若不同意,男方还会以此诉讼。

从小买来培养的扬州瘦马,在十几岁以后,睡觉时要用手绢将手和下身分别缠上,以防止出现意外。这个观念,为过去的世人所接受。张国荣的电影《夜半歌声》中,那个权贵公子也因此抛弃了吴倩莲饰演的女主。

《夜半歌声》剧照

古代的希腊、匈牙利、墨西哥、阿富汗、印度、波斯、日本等,都有针对验证女性贞节的风俗,比中国古代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详细可参见二阶堂招久的《初夜权》一书,不再赘述。

民国时期曾有说法,骑自行车会使得女子丧失贞洁。古人有相似的记载,有位小女孩骑在锄头柄上玩耍,不幸破身。几年后少女嫁人夫家发现非处女,大怒欲退婚,是锄头的主人,一位老翁持物证前去解释,才使得夫家释然。因为古人迷信,女子破身之血落在东西上不会褪色。

贞操问题如此重要到关乎生死,诚如现今之高考。考试作弊也就成为一些人的选择。古书里记载着很多伪装处女的方法。有“将装血的鱼鳔缝合后塞进阴道里,将水蛭放入阴道内吸出血泡,以便让新郎磨破它们而产生落红,以没药等收引剂让阴道收缩,并趁机将鸽子的血(因为它最接近人血)偷偷撒在床单上”(见《中国文化的情与色》)。这类事在旧小说里浩如烟海,以《子不语》、《阅微草堂笔记》最甚,足以把人看吐。

《欢乐颂》剧照

中国古人还弄了个幺蛾子,叫守宫砂。不过这个东西基本不靠谱。据说制作守宫砂要先找一只壁虎,喂它吃朱砂后捣烂即可。笔者原想实验一把,可在颜师古注的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中看到:

“守宫,虫名也。术家云以器养之,食以丹砂,满七斤,捣治万杵,以点女人体,终身不灭,若有房室之事,则灭矣。言可以防闲淫逸,故谓之守宫也。”

貌似是朱砂要喂满七斤,盘算后觉得太贵,于是放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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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有光在《贞节论》中说:贞者,不二也;节者,自制也。贞洁一事,摧残女性无数;至于贞节问题,翻开历史更是血泪斑斑。

古人更看重婚后,尤其是丧夫以后的贞节,并作为主旋律来弘扬。而且不独女性受此挟制,男性也跑不掉,譬如清代的额驸,在公主死了以后若要再娶,封号和福利立马取消,连内务府派的仪仗、保安和公车都不给,额驸们为了名号,这个鳏夫也是要守下去的。

守节是反人性的,坚持起来比较难。古代有位寡妇,为了度过漫漫长夜,每天先把一百个铜钱撒到地上,逐一捡起来,累得喘气,倒在床上睡了。如此守节了六十多年,把磨得光光的铜钱当做传家宝传下去。还有寡妇为了忍耐寂寞,不停地用手掌拍桌子,不慎拍到蜡烛签子上,把手掌扎穿,也不敢让人知道。这些都收录在冯梦龙的《情史类略》中,足见当时的世风。

守节的理由很多,但是最主要还是为了名利。

洪武年间有这样的政策,若某家女子在三十岁以前开始守节,到五十岁就可上报地方政府。地方政府再上报朝廷,朝廷会拨给30两银子来建造贞节牌坊。娘家人可以免除差役,并记入史书,由当地名流集资建造祠堂,文人组织起来写节妇的传记,并做诗文赞颂刊刻。

毕节贞寿坊,始建于清道光七年(1827年),距今已170多年

如此,文人扬名并有外快收入,地方政府有了政绩。这渐渐成为官场的一部分,一直延续到清末。

贞节牌坊一般是死后才立,但是如果娘家人等不到这么久,即可要求女儿以死殉夫,朝廷批了就可立刻给银子造牌坊。

林纾的《畏庐琐记》载,说家乡福建有位少妇死了丈夫,不想活了,就告诉所有的亲戚,要在某一天自杀。亲戚们都引以为荣,凑份子办事。等到了临自杀的前三天,像迎接神仙一样敲锣打鼓用彩车迎接少妇。少妇穿着礼服,正襟危坐,看热闹的人塞满了街道,两边都排开了筵席。少妇手里还拿着一束鲜花,凡是没孩子的,找她要了花就能求子。等到三天热闹过后,“主办方”当街张灯结彩,搭好棚子,少妇跟亲戚们一一告别,末了登台上吊身亡、大家拍手称快,马上去立贞节牌坊。

世风扭曲,守节已成了杀人的屠刀。几与印度寡妇火焚殉夫的陋俗无二。

俞正燮在《妒非夫人恶德论》中引用了一首福建流行的诗,批判了这种恶劣的风气:

闽风生女半不举,长大期之作烈女。

婿死无端女亦亡,鸩酒在尊绳在梁。

女儿贪生奈逼死,断肠幽怨填胸臆。 

族人欢笑女儿死,请旌藉以传姓氏。

三尺华表朝树门,夜闻新鬼求还魂。

清初康熙尤其反对殉夫、缠足,非但不给表彰,还要撤地方官的职,雍正也是如此,不曾想效果相反:殉夫、缠足之风愈演愈烈。南方等地骨子里不认清朝,凡是朝廷拥护的都要反对,凡是朝廷反对的都要拥护。大量文人跑出来,疯狂宣扬贞女节妇。

清廷在与民意的斗争中完败,一些地方的满族妇女也开始缠足、殉夫,朝廷给满族妇女的牌坊也越立越多。从意识形态斗争的角度来看,这都是为了争民心。鼓励守节是为了对比钱谦益之流的贰臣,以抵制明末日下的世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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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主编 | 董啸   值班编辑 | 小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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